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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24 11:35: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税收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公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对象应为: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

  2.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2022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以及“广西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gxswks.gxrc.org)进行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招聘机关将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者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广西人才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通过咨询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