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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3 14:55:03   地区:四川   浏览:0

  7.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决定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市州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考核资格人员的确定

  考核不设置竞争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入围资格。

  (三)考核资格手续的办理

  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网站(http://www.gjwhzj.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等。

  (六)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七)考核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网站(http://www.gjwhzj.cn/)公布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项。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经考察取消应聘资格或通过考察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察(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网站(http://www.gjwhzj.cn/)、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c.gov.cn/)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