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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1 09:12:26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北方学院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有医学部、18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覆盖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兽医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晋冀蒙经济圈的交汇点,京张高铁50分钟可达北京,属于“环首都一小时经济圈”。这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是四季旅游胜地,2013年,荣获“亚洲金旅奖•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市”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其中教辅、管理岗位人员4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7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