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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农业局、检察院、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1 09:15:33   地区:江苏   浏览:0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8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公布查询。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在合格分数50分线以上,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考生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本人书面承诺和复审单位同意,可在考察结束前提供)、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就业证明或社保证明)。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3.递补规则:经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考生在报名系统上打印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7.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职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因03岗位工作地点在不同的乡镇(街道),在体检前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不能确定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如有弃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