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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0 16:0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1.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19-81087659

  2.南京医科大学常州校区管理委员会025-86869301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2570

  七、本公告由常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4/IQCNPLQO_0517/48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