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年龄18周岁以上指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24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岗位简介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不变。
(四)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五)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身份、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六)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七)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5271823(泗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27-85273089(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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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泗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iyang.gov.cn/siyang/zhwgg/202405/31163459c3c84f32ad86c302869901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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