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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第二批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5-15 11:51: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委托培训学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外)。(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卫科教〔2016〕10号)要求);

  ⑤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12号岗位和18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心理测试与面试。

  13-17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与面试。

  (一)笔试

  1.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拟定于6月上旬进行,若有调整,会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jdfy.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jdfy.cn/)公布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应聘人员登录官网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号岗位全部进入下一轮考核;3-8号岗位和17-18号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2,9-16号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将对进入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医院官网择期公布。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社会化规培合格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或复审期间不能提供材料人员,在笔试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下一轮考核。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按照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技能测试办法执行。技能测试方式将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1-12号岗位和18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50%。13-17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