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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公告
2024-04-22 11:42: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面试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面试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2024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程序等。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