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岗和公示聘用
报考有选岗要求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顺序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聘用的中小学教师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聘用的幼儿园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7803
退役军人政策咨询电话:0537-2311099(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73752
请在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附件1: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encheng.gov.cn/art/2024/4/19/art_62229_2792191.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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