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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公告
2024-04-22 11:47: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陆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查询。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进行准入查询。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宁市教育局经开区分局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