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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21 13:08: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30%)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周六)9:00—11:0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春季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暨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电子签约的需提供高校证明或现场承诺)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验证”报告(“党校思政”岗位除外,其余岗位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聘用;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承诺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现场签订《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