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者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盘锦市中心血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3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盘锦市中心血站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锦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http://pjblood.com)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在面试前的1至2天内,再检查一下身份证。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盘锦市中心血站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27-2938882
纪律监督电话:0427-2937199
电话咨询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8日(工作日期间,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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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心血站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xlsx
盘锦市中心血站
2024年4月7日
原标题:盘锦市中心血站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w.panjin.gov.cn/2024_04/07_16/content-465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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