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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幼儿园人员公告
2024-04-10 09:30:0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推动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扩充与建设,储备2024年秋季学期区属公办幼儿园人才力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若干,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将2024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光明区教育局2024年4月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各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光明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2024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入职前)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4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szgmyj.szgm.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3.报名材料:

  (1)社会报考人员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验证报告;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④合同、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证明原工作单位办园性质、工作岗位、时间的材料;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考人员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⑥承诺书(附件5);

  ⑦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6)。

  (2)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

  ③本科及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须提供完整版毕业生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⑤成绩单及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⑥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