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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7 16:18:41   地区:江苏   浏览:0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领航招聘网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领航招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25-68194253、025-68194255

  监督电话:025-880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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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科研成果清单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

  2024年4月2日

  原标题: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02_4200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