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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3 12:53:49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政联〔2023〕1号)、《泰安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试行)》(泰军政〔2022〕98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4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范围

  配偶在驻泰安辖区部队工作2年及以上的随军家属(含因政策原因在现岗位必须满2年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不含当年已列入退役计划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等材料须于报名前取得。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

  7.在读的非应届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泰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8:30至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9日10:30至4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j.taian.gov.cn)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初审

  报名初审时间:2024年4月9日10:30至4月12日16:00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4月12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4月12日17:00前向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6991849),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至4月18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