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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市江阳区考试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2024-04-01 10:07:08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24〕22号)精神。经研究,江阳区拟公开考试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2.江阳区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或通过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目前仍在江阳区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0日(不含)—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七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卫生健康局336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楼)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乡镇村卫生室工作证明。

  (2)经本人签字的《泸州市江阳区公开考试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江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及大学生乡村医生身份等)进行。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中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内容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

  3.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4月27日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公布。

  5.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