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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01 10:25:49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体岗位条件以《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专业要求。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3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法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1.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直接现场面试。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高于50%。

  (三)面试方法及要求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者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