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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31 22:53:55 来源: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是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围绕科技创新,研究提出科技创新规划、计划的意见建议;面向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承担推进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对外科技合作服务工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服务;承担生物技术、生物安全等领域科技创新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二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旱作与节水农业工程化技术研究任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咨询建议、信息对接、培训等服务;开展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前沿动态、发展方向、技术跟踪等咨询服务。三是完成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4年拟选聘工作人员1名(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较为紧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科研工作水平,满足科研工作需要,急需选聘综合节水技术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均可。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综合部

  (3)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98号西二楼二楼

  (4)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