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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简章
2024-03-31 22:55:30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公立医院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核方案、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等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

  (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四)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32-5865987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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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和博士岗位汇总表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