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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平度市“平选计划”校园选聘公告
2024-03-31 22:57:03   地区:山东   浏览:0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聘问题的拟选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毕业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约定在平度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培养

  (一)选聘人员由平度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建立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培养制度,根据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建立导师制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三)聘用后,按照平度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在青岛首次就业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选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选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9630019,13235320887

  监督电话:0532-88333003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

  附件: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doc

  2.中共党员发展对象身份证明.docx

  3.主要学生干部身份证明.docx

  4.按期毕业承诺书.doc

  5.未就业承诺.doc

  “平选计划”校园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