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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门市江海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31 22:59:32   地区:广东   浏览:0

  1.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就业推荐表以及附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单。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岗位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

  (6)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及其它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2.社会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双面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岗位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5)凭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就读研究生以前取得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中等、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江海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位上的人员,须提供江海区公办中小学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和现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同意报考”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3.“限具有师范学习经历报考”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其中一种材料:

  (1)本科学历:专业注明“师范”或“教育方向”的毕业证书。

  (2)研究生学历: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推荐意见栏须有注明“师范”的表述;成绩单须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师范生相关必修课程。

  (4)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以及有学校教导处盖印的各科成绩单(成绩单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师范生相关必修课程)。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它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

  (三)考试时间

  考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表要求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下的不能参加面试。符合加分政策的,笔试成绩加10分(附件3),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勾选相应选项,上传所需佐证材料,并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术科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术科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术科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模拟教学)*30%+技能测试*30%。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模拟教学)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模拟教学)成绩再次相同,则另行加考面试环节,加考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