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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台儿庄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20 10:47:16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参照《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室字〔2022〕36号),按照《2024年度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公告》要求,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一流”大学和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2024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计划引进2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4.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5.非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3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不低于应聘岗位学段且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不得报考。

  (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试用期考核未通过人员不得报考,有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8.凡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三、引进办法

  本次引进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3月29日(9:00-17:00);

  报名地点:3月28日上午在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春季大型现场招聘会展位(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天颐广场);

  3月28日下午-3月29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404室;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4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2份(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