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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4-03-19 11:15:52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院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地质院院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共8家。具体如下:

  (一)浙江省地质院,为浙江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

  (三)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金华市婺城区。

  (四)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

  (五)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湖州市吴兴区。

  (六)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

  (七)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

  (八)浙江省海洋地质调查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8家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50个岗位6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底前毕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形式的毕业生按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对象限定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限制性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

  (8)新聘用人员,在新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9)根据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10)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1)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