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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07 21:11:50   地区:福建   浏览:0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聘用规定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选岗方式: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长乐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8月初。

  (六)编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参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七)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签定《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政策待遇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服务期未满应退还已发放的补助,下同。)和一次性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购房时发放,补贴不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如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服务期,应按照未满服务期比例退还相应补助,下同)。

  (二)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和省内外29所师范大学(见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

  (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服务期为10年,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硕士研究生引进后,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5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房券。

  (五)师范类优秀毕业本科生,服务期为10年,前五年给予10万元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