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4-03-05 09:00:58   地区:北京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及招聘岗位

  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是国家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国信访系统信息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人民信访》,负责为网上信访业务提供工作支撑等。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学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志于党的信访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符合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规定;京内生源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含在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周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登录国家信访局官网下载并准确填写《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以“招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发到互联网邮箱gxrsyc2@mail.gjxfj.gov.cn。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待收到初审通过的邮件回复后,将打印好已签字的纸质《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励证明材料等(上述所有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北京市1706信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人事一处。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对寄送材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公布。上述材料除本人要求外一般不再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需本人回复确认参加笔试。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前,考生应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