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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三元区中小学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2-23 11:29:58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明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07号)、《关于核准三元区事业单位2024年增补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45号)、《关于核准三元区等县(区)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4〕26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4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计划招聘新任教师共12名,其中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岗位如下:

  1.初中

 

 

 

 

 

 

 

   1

   4

   1

   1

   7

  2.小学

  

  

  

  

  

   2

   3

   5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2024年所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详见《三明市三元区2024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三明市辖区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

  取得双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学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