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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莆田市湄洲岛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2-23 11:31:11   地区:福建   浏览:0

  为确保湄洲岛中小学校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实施2024年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4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延至2024年12月);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须统一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招聘工作由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8日-3月1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由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1人的,若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若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6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规〔2022〕3号和闽教师〔2024〕2号有关文件执行。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4、5、6)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湄洲岛管委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区社会事务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湄洲岛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