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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津蓟州区卫健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4-02-21 18:20:15   地区:天津   浏览:0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蓟州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等。

  (九)递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在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且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与相应处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077819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2-82829005

  附件:蓟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度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表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