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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天津蓟州区卫健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4-02-21 18:20:15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满足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23〕48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区卫健系统2023年度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3名,纳入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岗位要求的报考年龄、天津市户口等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4年2月26日)。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蓟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度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2月21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cn)、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z.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工作在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cn)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9: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3日17:00。笔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无效。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就业、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

  招聘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缴费人数)之比低于1:3的,调整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