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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延平区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2-21 15:37:56   地区:福建   浏览:0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往届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原件。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中“延平教育专栏”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总分=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后)×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总分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岗位后由招聘单位进行政审考察,并做出政审考察结论,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的面试人选按照补充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的3倍,从应聘者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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