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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市延平区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24-02-21 15:37:56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精神,现将2024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32名,其中职业学校教师13名、中学教师10名、小学2名、幼儿园教师7名。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全部岗位均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职业学校岗位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7日出生)。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以招聘岗位简章为准)。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延平区在编教师;⑨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要求,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3.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8日前取得,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3月8日前取得,应届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准予报名。准予报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准予报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延平区属学校与本科、大专学历报考者一并参加笔试。

  5.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延平区属学校教师,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6.应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原则上5年服务期内根据需要下乡支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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