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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嘉兴海宁市肿瘤医院招聘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公告
2024-01-25 09:00:3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12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人社〔2015〕49号)、《海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海人社〔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

  (二)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人事科招聘处(海宁市长埭路177号,门诊楼十楼,东电梯上)。

  (三)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四)网上报名邮箱:66965484@qq.com。

  二、招聘计划

  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7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医师执业资格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

  (三)户籍不限;年龄18~40周岁(1983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18~45周岁(197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2月1日后出生)。

  (四)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材料要求与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一致)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招聘单位于1月31日18:00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网上报考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