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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滁州凤阳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1-24 14:27:42   地区:安徽   浏览:0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凤阳先锋网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八)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我县人才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人才政策。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23〕80号)和《凤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凤人才办〔2019〕2号)文件执行。

  (九)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凤阳先锋网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0-6730683(凤阳县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凤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附件:2024年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