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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莱州市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招聘简章(30人)
2024-01-22 20:05:57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莱州市“政企共育”联合育才实施办法(试行)》(莱委人组办发〔2023〕1号)等规定,莱州市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莱州市共计划招聘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满18周岁〔2006年1月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以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具备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与应聘类别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除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以及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应聘人员均须2024年1月29日之前取得。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考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法违纪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被开除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正常学制未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8)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1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laizhou.gov.cn(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09:00-1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29日14:00-2月1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29日14:00-2月2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