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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1-17 17:53:24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推进实施“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持续加大青年人才招引力度,按照《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要求,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枣庄市标准计量研究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6年7月31日前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海外留学人员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对于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或本人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包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市内企业、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9:00-2024年1月22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zaozhuang.gov.cn/),下载填写《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scjgrsk@zz.shandong.cn,电子邮件名称格式为“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姓名+学历+毕业学校+报考单位岗位”(如: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张三+硕士研究生+***大学+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岗位1”)。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进行电话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邮箱报名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度枣庄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PDF版)和电子版(WORD版);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全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该网的学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证书要求为扫描件(PDF版)。

4、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或本人出具的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