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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石市阳新县招聘人民医院人员公告
2024-01-11 10:14:10   地区:湖北   浏览:0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县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月18日至1月22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阳新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

  3、考生成绩可登陆阳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聘用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阳新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点击查看>>>

  1:阳新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关于阳新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

  3:报考阳新县公开招聘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