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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抚州市金溪县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4-01-05 20:27:13   地区:江西   浏览:0

  4.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xi.gov.cn/)、“金溪发布”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复查,核实其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面试合格线70分以上同岗位未入闱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一)此次面向社会引进的高素质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挂职岗位聘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一年,挂职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

  (三)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含在企业挂职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坚持回避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报考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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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金溪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金溪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