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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平建瓯市委党校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24-01-05 20:28:35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3-2024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3〕8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瓯市委党校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7日至2006年1月6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单位名称

经费形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

岗位级别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中共建瓯市委党校

财政核拨

01

专业技术

初级

1

不限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中共党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1.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聘任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⑤现役军人;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近5年内为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4年1月6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中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享受建瓯市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文件执行。

  政策待遇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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