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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3 17:03:35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心理品质测试

  1.所有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时间、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2.采用试教、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的笔试。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九)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如后续有新政策按最新体检政策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024年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聘用单位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二)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