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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3 17:03:35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工作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为了考生和学校间可以更好的进行双向选择,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公告。现将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原广州市南沙珠江中学)始建于1964年,是南沙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合作办学,是南沙区唯一一所招收初中港澳子弟生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学校位于南沙区珠江街珠江东二路25号,地处南沙自贸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内,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交通枢纽中心南沙站附近,毗邻地铁18号线万顷沙站。学校总用地面积120余亩,学校现有教学班43个,在校学生近2000人。

  独特的办学经历使学校凝聚了“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学校以“珠品江学、智圆行方”为校训,秉承“立足湾区、胸怀祖国、面向世界、仰望星空”的办学愿景,确立“创区域强校、建湾区名校、铸国际化窗口学校”的办学目标,致力发展师生“做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追梦人”。2020年12月南沙区政府批准成立广州市南沙珠江中学教育集团,2021年学校成为广东省校本研修示范校和广东省绿色学校,2023年4月学校成为广州市教育国际化窗口培育创建单位。

  二、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人员范围为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

  (二)招考地点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说明: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职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教师可具备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