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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第三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3 17:03:35   地区:广东   浏览:0

  3.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2024年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复审是否符合要求,以复审结果为准。

  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相关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8.以研究生身份报考者,其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9.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10.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11.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8.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9.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10.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达到约定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