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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旅游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4-01-02 10:0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旅游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及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审议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旅游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必须在学校最低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方可提出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纪检办公室:0898-6520062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事处:0898-6522556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海南省旅游学校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招聘办公室电话:0898-36621233,0898-657114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