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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3-12-29 11:5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教师岗: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师职业技能测试、教学课程设计等。

  专职辅导员岗: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时政基础、辅导员工作实务等。

  管理岗: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

  ②合格分数线划定

  公开考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且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成立面试小组

  采取抽签方式,邀请本领域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小组,由5名或7名评委组成,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评委不超过60%。

  (3)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应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年限(含)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命题、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由面试小组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

  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教师等)采用试讲和答辩(含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管理岗根据对岗位实际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综合素质。

  (5)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小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面试得分。考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6)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入围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