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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吕梁岚县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19 11:10:26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岚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专科及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限岚县户籍的岗位,岚县户籍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岚县(生源地为岚县户籍的、夫妻有一方是岚县户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为岚县的均可视为岚县户籍);

  8.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此条件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不视同具有学士学位;

  10.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籍、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6.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7.到村工作人员岗位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15种情形;(具体见附件4)

  8.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