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黄石大冶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2-15 08:36:41   地区:湖北   浏览:0

  2.面试

  (1)面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月7日,地点设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入围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为3:1,不足3:1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发布。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面试所有岗位均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的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加试方式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按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根据岗位需要,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原则上只递补一次。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考生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大冶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4.本公告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大冶市委组织部0714-8720116、8729569。

  附件:大冶市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