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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五指山市招聘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1号)
2023-12-14 10:53:41   地区:海南   浏览:0

  2、住房保障及安家费。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按照海南省、五指山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执行。引进人才给予安家费,发放期限为5年,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安家费总额按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进行发放。总额标准如下:

  (1)正高级职称50万元;

  (2)副高级职称40万元;

  (3)中级职称20万元。

  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必须退还已发放的安家费,已享受省引进人才安家费政策的不可重复申请安家费。领取安家费的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3、配偶安置。引进人才配偶随同来五指山市工作的,参照《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安置。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但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其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工作,人事档案免费挂靠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3年内无法安排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以五指山市在岗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75%、第三年50%的比例向其发放生活补助费,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3年内实现就业的,从就业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助费,停止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一般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学校;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结合五指山市实际,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引进A、B类(大师级、杰出级)高层次人才的直系亲属就读五指山市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解决;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或者留学回国的人才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参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5、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按照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执行。引进人才单独落户或入集体户口,其父母、子女、配偶可随迁落户。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在五指山市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以报考岗位约定服务期限为主)。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将根据《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五指山市企事业单位考核管理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相应人才政策待遇。服务期未满岗位约定期限,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已享受的安家费或住房保障相关待遇等。

  七、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专班无关。

  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为准。

  八、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