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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2-12 16:36:49   地区:辽宁   浏览:0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

  五、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出现的岗位空缺,再次按照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公示一周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待遇,如果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约定发放高学历人才相关待遇的,按双方协议内容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市中心医院:0418-2827328市二院:0418-5960025

  市中医医院:0418-3317694、0418-2823403市传染病院:0418-3979008

  市精神病防治院:0418-3957802市创伤急救医院:0418-3890015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阜新市卫健委直属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定向招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