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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12-12 09:33:1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按岗位分为专任教师岗位(兼行政)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两类。

  专任教师岗位(兼行政)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两部分。其中综合素质占比30%,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思政理论、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公文写作等。专业素养占比70%,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专任教师笔试根据报考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划分为七类分别测试。

  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时事政治、思政理论、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理论及人文素养等。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栏公布。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末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遇成绩并列,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栏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彩色打印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须依照附件3模板,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科证明(原件)和学校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2)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依照附件3模板,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原件)以及学校盖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3)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本科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与研究生学历一致。

  (4)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须出具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盖章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明确注明入党时间。(原件)

  (5)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意见),模板见附件5。(原件)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取得服务证书的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未取得服务证书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原件)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成绩单验原件留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以最后复审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空出名额由学院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缺额数量等额通知递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