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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12-12 09:33:18   地区:山西   浏览:0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2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3人,本科及以上2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其中,境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5人。其中,专任教师岗位(兼行政)13人,专职辅导员岗位12人。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学院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六)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学院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类信息(招聘公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cntcvc.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cntcvc.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