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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固安县总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08 15:57: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医院发展步伐,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安县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选聘25名使用控制数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择优选聘。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指导,固安县纪委监委和县卫健局负责全程监督,由固安县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固安县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使用控制数管理的25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岗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固安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8日至2005年12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本次选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

  (三)其他条件

  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